年出栏 80 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 录
1概述 1
1.1项目由来 1
1.2项目特点 2
1.3分析判定情况 2
1.4评价工作过程 5
1.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6
1.6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7
2总则 8
2.1编制依据 8
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12
2.3评价原则和评价重点 17
2.4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18
2.5环境保护目标 24
2.6相关区域规划政策符合性分析 27
2.7选址可行性分析 35
3 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37 –
3.1 项目概况 …………………………………………………………………………………………………………. – 37 –
3.2 公用工程 ………………………………………………………………………………………………………… – 44 –
3.3 主要原辅料和生产设备……………………………………………………………………………………. – 45 –
3.4 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污染源分析……………………………………………………………………… – 46 –
3.5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 53 –
3.6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 54 –
3.7 污染物三废汇总情况 68
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70
4.1自然环境概况 70
4.2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78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4
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94
5.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02
6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45
6.1施工期环境污染控制对策 145
6.2运营期环境污染控制对策 151
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68
7.1环保投资估算 168
7.2效益分析 169
7.3 小结 171
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72
8.1环境管理 172
8.2污染物排放管理 176
8.3监测计划 180
8.3 总量清单 180
9结论与建议 181
9.1项目概况 181
9.2 结论 181
9.3 总结论 184
附件:
附件 1 项目备案表
附件 2 环评委托书
附件 3 项目用地规勘测图
附件 4 怀远县河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
附件 5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 6 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
附件 7 沼液消纳协议
附件 8 土地流转合同
附件 9 鸡粪综合利用协议
附件 10 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1 概述
1.1项目由来
省科技有限公司拟在省蚌埠市怀远县河溜镇葛圩村建设年出栏8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9月28日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以怀发改许可[2021]150号文备案,项目代码为2106-340321-04-05-410784,项目总占地18971m2,总投资6600万元,新建鸡舍10014m2、仓库240m2,办公生活用房300m2, 配套辅助用房200m2等,购置养殖生产设备,建成后实现年出栏80万只肉鸡的养殖能力。
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业-4/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为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2017)第682号文)中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为肉鸡养殖项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的项目类别为“二、畜牧业——3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存栏生猪25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本项目年出栏肉鸡80万只(折算成猪为13333头),故环评类别应为“报告书”。 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 年1月24日委托法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省科技有限公司年出栏8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项目组对在充分研究分析原报批项目基础上,对调整后本项目污染源的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进行分析,收集了项目所涉及区域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资料,并对项目选址及其周边进行了现场踏勘及初步调查,确定了初步的工作方案。结合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分析工程污染物产生情况,预测评价工程施工、工程运行对评价范围内自然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对环保投资估算和
环境经济损益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制了《省科技有限公司年出栏8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报请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1.2项目特点
本项目为肉鸡养殖项目,养殖场营运期间,在养殖各阶段均会产生一定量的养殖臭气、养殖废水、鸡粪等,除此之外,还会产生一定量的病死鸡。
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鸡粪及日产日清,直接由有机肥厂家拉走处置。项目废水经厌氧反应池处理后沼液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本项目采用的干清粪工艺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和清洁生产要求。
1.3分析判定情况
1.3.1产业政策分析判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鸡的饲养〔A0321〕”行业,并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业-4/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为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3.2与规划符合性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对外公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 号),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属于生产设施用地,要求各地积极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用地。《通知》同时规定,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生产结束后,经营者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本项目位于省蚌埠市怀远县河溜镇葛圩村,根据《怀远县河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本项目用地为一般农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故本项目符合怀远县河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具体见图 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