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充分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园”美好需求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质量水平,推进我县学前教育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标准化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省级市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化幼儿园日常管理资料)和赣州市教育局转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标准化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赣市教学前字〔2022〕1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于2022年10月组织评估专家对已提交申报的76所公、民办幼儿园按照省级市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化幼儿园日常管理资料进行评估,实地查看幼儿园各项工作,包含办园条件、园务管理、队伍建设、安全卫生、保育教育等五个方面,专家组一致评定72所得分85分(含)以上的幼儿园基本符合兴国县标准化幼儿园的评估标准。现对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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